102年 11-12月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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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 別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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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9599463
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一千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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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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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421688
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一千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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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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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23414
52261288
592015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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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開
陸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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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8
9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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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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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七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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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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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六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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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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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五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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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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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四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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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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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三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二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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兌獎
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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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年02月6日起至103年05月5日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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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年 9-10月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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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 別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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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486534
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一千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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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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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509701
八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一千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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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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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803836
48342247
127840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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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開
陸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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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6
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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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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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七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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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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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六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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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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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五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四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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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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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四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一千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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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 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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末三碼與頭獎相同者各得獎金二百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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兌獎
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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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/12/6-2014/3/5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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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對獎單如有排印錯誤, 以財政部開獎紀錄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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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.4%印花稅票(中五獎以上者),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
領獎金。中特獎、頭獎、二獎、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、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;中四獎、五獎、六獎者請向
各地郵局兌領。
2.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3.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4.中四獎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﹪所得稅款;同一筆交易若開立多張收銀機發票,僅其中一張中獎時,
領獎時須一併提示同筆交易之其他張統一發票收執聯。
5.中獎之統一發票,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一個獎金。
6.其他有關事項,均依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7.若有任何兌獎疑義,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:(02)-2396165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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